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生命维护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它的神圣不可侵犯,已经被宪法所肯定,应该由它的子法来执行。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都是有社会危害的,应该受到刑法的打击。
2、客观要件
客观上,这种罪行表现为因过失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客观上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求:
(1)造成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必须在客观上发生。这些都是犯罪成立的前提。
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必须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的死亡是由行为人的行为引起的。这里的死亡包括现场死亡和因伤过重或当时未经救援的条件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造成严重伤害,但被害人因其他人为因素的干预而死亡(如医生因未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不当而感染),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的刑事责任。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要要件是一般主体,任何符合法定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14岁以下16岁以下的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这一罪行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过失的疏忽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否有可能被判缓刑?
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普通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预测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疏忽而不可预测,或者相信可以避免,从而导致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因果关系必须存在于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
法律规定的缓刑判决条件包括以下三个:
1、犯罪行为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2、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刑法暂停,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3、不是累犯。
如果满足这三个条件,可以判处缓刑。
过失致人死亡,除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一般规定外,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根据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特殊规定适用于刑法另有特殊规定的,不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