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外执行期间外出是否会被收监执行?
监外执行期间私自外出很有可能被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期间外出必须经执行机构批准。犯罪分子违反相关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可以接受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到监狱: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的刑期未满。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接受监狱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向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提交相关法律文书。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犯罪分子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犯罪分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逃逸的,在逃逸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犯罪分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监外执行与缓刑有什么不同?
1、性质不同。
缓刑是在考验期间暂停执行,而非执行原判刑罚,监外执行仍然是执行原判刑罚,只是执行场所不同。
2、不同的适用对象。
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可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3、适用条件不同。
缓刑以罪犯悔改为适用条件,不再危害社会,监外执行以法定不适合监管执行为适用条件,即必须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妇女,以及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
4、不同的适用方法。
缓刑是在判决的同时宣布的,必须确定一定的测试期。监外执行可以在宣布判决或刑罚执行的同时适用。没有测试期。适用条件消失后,如果刑期未满,仍需接受监督执行。
犯罪分子被监外执行是因为自身情况比较特殊,被监外执行不代表完全不受监督。一般在宣告暂予监外执行时会明确告知犯罪分子要遵守的相关规定,监外执行期间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一般执行部门也不会同意犯罪分子的外出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