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有些罪犯可能不仅实施了一项犯罪,而且司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其他罪行,罪犯本人也没有主动供述。但是,法官做出缓刑判决后,有可能发现有漏罪。缓刑后发现漏罪怎么办?刑事律师会立即给你一个详细的答案。
第 一,缓刑后发现漏罪如何处理?
首先,《刑法》第七十七条第 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下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前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罪或者新发现的罪行作出判决,根据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前罪和后罪的刑罚”。从立法技术层面分析,上述规定对新罪和漏罪有明显区别。
新罪的表述是“犯新罪”而不是“发现新罪”,而是“发现错误”而不是“犯错误”。从这种立法表达的区别不难得出结论,当“发现”时,刑法将因“错误”而取消缓刑,也就是说,只要在缓刑考验期间发现“错误”,缓刑就应该取消。
是否可以再次宣布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第 一款规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确实不会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布缓刑。因此,缓刑的适用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 一,缓刑的适用对象仅限于犯罪较轻的人,即应当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第二,缓刑犯放入社会后,不会再危害社会。判断“不再危害社会”必须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犯罪情节,二是悔罪表现。
一,“漏罪”也有重要性。本案被告人A不以营利为目的,犯罪金额小,社会危害小。“漏罪”情节较轻,可按规定处以较轻的刑罚。“漏罪”和前罪并罚后实际执行的刑罚仍属于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发现“漏罪”当然不能认定被告认罪态度不好,无悔。由于普法宣传不到位,大多数公民对违法和犯罪的概念并不清楚。有些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有些人的行为已经作为治安案件或行政处罚处理,但侦查机关没有将处理情况纳入试卷,以至于无法及时发现犯罪。所以有些“漏罪”不是被告故意隐瞒罪行造成的,所以不能因为发现“漏罪”就否认被告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更不能推断被告在审理过程中存在危害的可能性。、逃避法律追究的情况,而且其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所以可以认为,对其宣告缓刑不会再危害社会。
第三,1985年,最 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一些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给出了明确的解释。“在缓刑考试期间,发现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宣告前没有判决其他罪行的,按照有关法律对错误进行判刑,然后对前罪和错误进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仍然符合缓刑条件,仍然可以宣布缓刑。
1997年刑法修订后,没有明确规定缓刑是否可以适用于数罪并罚,上述司法解释也没有被废除。因此,从立法的角度来看,数罪并罚(包括“漏罪”和前罪并罚)并没有排除缓刑;在其《刑法》中缓刑的适用条件中,张明邈教授还表示,“如果一个人在判决前犯了数罪,并在实施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缓刑也可以适用”,从法学理论的角度阐述了缓刑在数罪并罚中的应用。根据这一点,法官可以根据犯罪人的性质和表情来判决定缓刑。
这取决于缓刑是否已经完成。如果没有完成,缓刑需要在此时取消,然后依法处罚漏罪,然后与之前的犯罪同时处罚。但如果在缓刑考试期满后发现漏罪,只能处罚新发现的漏罪,然后追究罪犯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