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实际上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主体资格有效、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三个生效条件。
首先,合同当事人得要具备主体资格。
房屋买卖双方应当有资格根据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禁止限制有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参与。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政策对房屋买卖的当事人设置了一定的条件和限制,得要符合特定的要求。
二、房屋买卖双方应真实。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因此,只有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才能真的实现双方的利益。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原则上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三、出售房屋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房屋买卖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违背公共道德。比如,在房屋买卖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拆迁房屋等。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同时,房屋评估价格在执行中,有一定的上限和下限,有一定的活动空间。你可以根据情况向评估公司或机构说明你需要的贷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