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抚养权?
1、性侵害、背叛、遗弃、虐待、暴力侵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无人看管的状态,造成未成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六个月以上拒不履行监护职责,致使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缺乏生活来源的;4.有吸毒、du博、长期酗酒等不良嗜好。不能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难或者危险状态的;5.胁迫、诱骗或者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学习的;6.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7、有其他严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申请材料的取消:
(一)有关单位和人员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据。
应当一并提交包含未成年人基本情况、监护中存在的问题、监护人悔改情况、监护人教育辅导情况、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未成年人意愿等内容的调查评估报告。
(二)有关单位和人员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相关案件证明材料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提供证明案件事实的基本材料或者书面说明。
(三)因监护人侵害监护权被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告知未成年人及其临时监护人有权依法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