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律师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法律资讯 > 律所动态

联系我们Contact Us

重庆渝深律师事务所

手机:132-2030-0522

电话:023-6529-1595

邮箱:361368640@qq.com

网址:www.cqysls.com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石碾盘88号附1号19-13、19-14


重庆刑事案件律师咨询丨怎么区分管制与拘役?

2022-03-22

一、什么是管制和拘役?

管制刑是对犯者分子不拘留,限制其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

刑事拘留是短期剥夺犯者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就近实施拘留改造的一种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轻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很高不能超过一年。

二、管制与拘役的区别

(1)定义和具体区别

管制刑:对犯罪分子不进行羁押,限制其自由移交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

1.管制刑的特征:限制自由

2.管制对象的特点:(1)犯罪相对较轻;(2)风险较小

3.有期徒刑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判决执行前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被判处拘役的犯者在执行期间,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给予适当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羁押一天相当于监禁一天。

控制犯者不拘留只是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比拘役的惩罚性小,所以时间比拘役长。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拘留而是限制一定的自由,拘役是很轻的主刑。刑事拘留是对犯者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实施就近羁押改造的一种刑罚方法。

刑事案件律师咨询.jpg


标签

最近浏览: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132-2030-0522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石碾盘88号附1号19-13、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