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人口流动规模不断扩大。在农村,经常发生户口迁出,房屋被拆除的情况。有些当事人会问,农村拆迁有房没户口怎么办?
1、农村房屋无户口的,拆迁人只应给予房屋补偿,而无安置补助费。
2.如果农村有房子没有户口,就要承认这个村没有村民资格,所以不能享受村民的待遇,也就是不能享受只有这个村的村民才能享受的待遇。只有这个村的村民才能享受到福利,比如家庭承包地分配福利、房屋拆迁期间的安置补贴等。
3.农村房屋拆迁是指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属于土地征收,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处理。在集体土地上拆除房屋时,不仅有房屋补偿,还有人口安置补贴。
具体行政行为会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因此需要走法律程序,保证相对人能够进行权利救济。
但是,法律不能假设每个行政相对人都知道权利救济的方式,因此要求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将救济方式告知行政相对人。
然而,法律不可能总是“准备好”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所以法律规定了很长的期限。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不超过一年。
也就是说,即使不知道自己有申请复议的权利,超过这个很长期限也不能通过复议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