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及很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详细定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定见》)的规则,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切开夫妻一同工业时,应当遵从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攻略。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便是夫妻两边有平等地切开一同工业的权利,平等地承担一同债款的职责。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儿的“照顾”,既可以在工业份额上给予女方恰当多分,也可以在工业种类大将某项日子特别需要的工业,比方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要素的影响所构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担负、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营生能力上也较男人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协助。一同,在切开夫妻一同工业时,要特别注意维护δ成年人的合法工业权益。δ成年人的合法工业不能列入夫妻一同工业进行切开。
三、有利日子,方便日子原则。在离婚切开一同工业时,不应危害工业成效、功能和经济价值。在对一同工业中的生产材料进行切开时,应尽或许分给需要该生产材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材料成效的一方;在对一同工业中的日子材料进行切开时,要尽量满意个人从事专业或工作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践需要和有利发挥成效原则归一方全部,分得方应依公正原则,按离婚时的实践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切开夫妻一同工业时不得把归于国家、集体和他人全部的工业当作夫妻一同工业进行切开,不得借切开夫妻一同工业的名义危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全部的工业,在一同日子中耗费、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日子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胶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