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劳资关系期间发生工人因工作而遭受意外伤害的事实,则除了一次性残疾就业津贴,一次性残疾医疗津贴以及在停工期间支付的工资外,其他工伤赔偿项目,以及工伤发生后的辞职没有必要的联系,不会因工人辞职而对工人工伤待遇产生实质性影响。
但工伤工人在工伤索赔期间,确实是由于私人原因,要求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律师建议该工好在停工留薪期满时提出,以便能够享受法律通常规定的工伤停止工作的期间的工资待遇。
如果工伤职工构成残疾,确定劳动能力残疾等级后,需要辞职,则工伤保险基金应以上年度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根据当地规定的月数,支付工伤劳动者一次性残疾医疗津贴,用人单位也应以去年当月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根据当地规定的月数,支付工伤劳动者一次性残疾就业津贴,工伤劳动者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在用工时给予职工二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