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不及时处理的民事案件,很容易引起矛盾的加剧,不利于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不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那些政党,那些派对。
1。人民法院依照一般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备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法院院长可以批准延期,可以再延期六个月。如果需要延期,应将其报告上级人民法院以供批准。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自备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人民法院听取对判决的上诉后,应当自提起第二次审判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法院院长应批准。
4。人民法院受理上诉裁定的上诉案件时,应当自提起第二次审判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