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对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谈判11月1日至7日,首届涉外律师领航工程研修班在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隆重举行,41名涉外律师在司法局、律师协会的组织下汇聚一堂,感受新形势下涉外律师法律服务的“变化之路”。1日下午,开班仪式在明德楼报告厅举行,市司法局律工处处长、市律协副会长先后发表讲话,美国一对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谈判华政律师学院副院长发表致辞。
美国一对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谈判“小明”可以是国内或者国外法学院毕业生,可以持有中国律师执照或多国律师执照,也可以是还没拿到执照的律师助理或实习生。小明从事的业务,可以是外商来华投资,也可以是中国企业赴海外投资。不论如何,“小明”的主要特征是刚进入一家以涉外非诉讼业务为主的律所(可以是外国律所中国代表处,美国一对一谈判也可以是某中国律所),服务于大企业客户,几乎没有任何工作经验。
美国一对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谈判对于师傅批改后的作业,他会如获至宝,珍藏起来仔细琢磨、直到完全弄懂。而且他也不会盲目迷信师傅,他能够独立思考,有的时候还能提出与师傅不同的意见,甚至说服师傅采纳自己的意见。又如低年级律师常做的法律研究、写备忘录,小明也从来不会遇到复杂问题直接扔给上级了事。美国一对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谈判他坚信,再将问题抛给上级之前,自己必须做到“正常人类能够做的我都做过了,
有朝一日机会终于来临时,这个“秘书”就能表现出老板才有的知识、视野和决策能力,后来,这个秘书就真地一步一步坐到了总裁办公室里。小明知道,从事任何职业,道理都一样。现在只有把自己当成资深律师,每一件小事都致力于达到“我做的事不需要任何人把关”的境界,自己才会不断地被委以重任,成为不可替代的角色。反过来说,一个不主动、不独立、不负责的年轻律师,可替代性太高了,因为不动脑筋、凡事依赖上级,谁不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