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律师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热推信息

产品分类Product

联系我们Contact Us

重庆渝深律师事务所

手机:132-2030-0522

电话:023-6529-1595

邮箱:361368640@qq.com

网址:www.cqysls.com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石碾盘88号附1号19-13、19-14


山东一对一企业法律培训咨询

2020-12-08
山东一对一企业法律培训咨询

山东一对一企业法律培训咨询工伤职工取暖费发放问题网友:我是工伤四级退出工作岗位了,我想问问我们这些人的取暖费什么时间能发? 孟大伟答复称,我市2004年1月1日前鉴定为1-4级的工伤职工,其取暖费每年的十月份发放、山东一对一企业法律培训咨询于十月二十五日后到账,请您注意查收。

山东一对一企业法律培训咨询

山东企业法律培训咨询派遣单位员工的工伤问题网友:派遣公司把员工派到a单位工作,结果发生工伤,认定结果是工伤,请问全套工伤待遇由哪个单位支付?两个单位有争议怎么办?对此,孟大伟表示,如派遣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外单位工作的,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由派遣单位承担工伤责任。山东一对一企业法律培训咨询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单位就赔偿问题发生的争议不应影响派遣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待遇。

山东一对一企业法律培训咨询

山东一对一企业法律培训咨询接下来咱们就等出院后拿到出院病例,将病例提交给公司,以便公司给咱们提交纸质资料。纸质资料提交后,大概要等1-2个月。社保局要对我们申报的工伤进行调查,然后给我们出一个工伤决定书。当我们拿到决定书之后,就可以去预约鉴定时间了。预约鉴定时间时间相对也比较久,一对一企业法律培训咨询一般是要在我们受伤痊愈,正常上班后才可以预约。

山东一对一企业法律培训咨询

一对一企业法律培训咨询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中“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山东一对一企业法律培训咨询(含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标签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132-2030-0522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石碾盘88号附1号19-13、19-14